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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共育环境】“双减”背景下,如何提升家校合作实效性
2022-07-27 返回列表

 
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与底色,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升华,是学生成长的“主色调”。“双减”背景下的家校协同育人,更加需要双方各取所长、各司其职。
从目前来看,家校合作已取得一些成效,但仍面临一些困境。首先,家校双方权责还不明晰,缺乏制度化保障。家长希望学校承担更多的教育责任,而教师则期待家长给予更多支持,双方教育诉求存在较大差异。同时,家长教育能力不足也是制约家校合作的因素之一。家长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,然而,很多家长家庭教育概念模糊,认为家庭教育等同于家庭辅导,而家庭辅导就是给孩子多报一些补习班,对于自己在家庭教育中能做什么或者如何做了解甚少。那么,如何提升家校合作的实效性?
第一,准确定位家校协同育人功能,明晰双方权责边界,健全协同育人体制机制。
在协同育人过程中,学校处于引领地位,要发挥育人的主渠道作用;家庭则是重要主体,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。然而,部分家长对于家校合作中的自身责任存在认知误区,过度“甩手”,认为与教师手机沟通了几次孩子成绩问题,便是在家校合作方面做了很大工作。所以,明晰家校双方权责边界尤为必要。2022年1月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不仅阐明了家庭教育的概念、责任等,而且对学校教育权责也做了表述,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既有区别也有联系,二者相辅相成。建议加大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宣传力度,强化家校双方主体角色定位及关系,从而建立稳定的教育生态系统。
第二,进一步强化家长责任意识,更新育人理念,切实提升家庭育人能力。
“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,都站着一对需要帮助的父母。”很多时候,孩子的问题反映的是家长的问题。部分家长责任意识不够,在孩子教育方面甘当“甩手掌柜”。所以,首先要加强家长的责任意识,这是提升家长育人能力的前提和基础。其次,更新家长育人理念,部分家长过于重视学业成绩,忽视孩子道德认知、非智力因素等方面的培养。建议借助家长学校、家长会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平台推进家长培训工作,更新家长育人理念,包括树立正确的成才观,建立合理化的教育期待,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等。同时,通过优化家庭教育资源,提升家长育人能力。家庭教育资源不仅包括家长的经济收入等物质资源,还包括父母的养育观念、时间付出、情感投入等非物质资源,这些资源尤其是非物质资源的投入,会明显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和学业成绩。要引导家长充分发挥这些教育资源的作用,尤其是非物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。另外,还要引导家长建立与孩子共同成长的教育理念:要孩子做到的,自己首先做到;不让孩子做的,自己首先不做;家长做不到的,绝不强迫孩子做;孩子想做的,家长理性地引导孩子做。
家校协同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,绝不能一蹴而就,要有一个逐步完善、提升和推广的过程。
作者:冯丽娜   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
来源:《北京教育》(普教)2022年第7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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